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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5、2016年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 2015-07-31 分享到:

豫科〔2015〕10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大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力度,省科技厅围绕省委省政府战略重点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精神,结合各地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凝练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1),现围绕这些研究方向征集省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附件1中提出的研究方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能够有力推动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升,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二)项目申请单位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
(四)项目申请单位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五)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比例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六)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总投资1亿元以上。其中,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
(七)承担单位为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或人员1000人以下的企业,应当已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
(八)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尚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新的专项项目。

二、申报要求
各省辖市和省直部门可以推荐5-6项,省直管县(市)、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可推荐3-4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2015年8月31日前报送省科技厅。项目预算申报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201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4]252号)有关要求,依托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平台(http://app.hnkj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报送地址: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郑州市政六街3号)2号楼905


附 件:1. 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究方向(点击下载)
2. 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建议书(见河南科技网)
3.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见河南科技网)
4. 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见河南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