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委宣传部、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对全省文化产业的引导激励带动作用,推动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豫财贸〔2014〕86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19年度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及重点
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标准,坚持社会效益放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内容产业优先,按照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原则,重点扶持方向为:
1.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以文化为核心内容的文化产业项目。
2.省政府确定的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单位以及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股改的文化企业(集团)实施的文化产业项目。
3.文化与金融、科技、旅游、互联网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文化+”项目和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网络视听、动漫游戏、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文化产业项目。
5.各类文化产业园区、文化类双创孵化器等服务平台以及引导文化消费类项目。
6.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和文化扶贫实施的文化产业项目。
二、扶持方式
1.贷款贴息。贴息资金用于项目单位支付规定项目贷款的银行利息。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流资贷款不予支持。
2.财政补助。以社会资金、自有资金和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符合“两个效益”要求,发展潜力大、带动效益强、科技含量高的重点发展项目。
3.以奖代补。已经形成产业规模且取得了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三、申报条件
1.2017年12月31日前在河南省依法注册或总部设在河南省内、从事文化产业相关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无违规、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2017年末净资产不低于300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700万元,原则上已完成总投资额的30%,内容文化产业项目实际投资额可适当放宽。
2.2017年以来未获得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扶持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1.《2019年度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申报表》《2019年度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关于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具有防伪编码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网上报备审核通过的数据完全一致)和2018年7月底的企业会计报表;
4.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额30%的有效证明材料(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确认专项审计报告);
5.项目单位承诺书;
6.以文化为主题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还需提供: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土地、规划、建设、环评等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所申请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7.以内容为主题的文化产业项目,还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实施意见的批复;影视等播出类项目还需提供项目制作单位与省级以上播出单位或中介营销机构签订的播出或营销意向书;④涉及到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原创作品的项目,应提供相关证明或版权所有者授权委托书。
8.移动互联网、文化产业电商平台等文化产业项目,还需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互联网相关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网站备案(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ICP证号)复印件。
9.申报贷款贴息资金的文化产业项目,还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资金到户凭证和支付贷款利息凭证等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签字盖章)。
10.申请以奖代补资金的项目还需提供:获奖证书、销售合同以及合同约定款项银行入账证明。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申报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将原件交负责接收申请材料的宣传、财政部门核对。
五、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向企业注册地县(市)级宣传部、财政局申报。省辖市委宣传部、财政局负责项目初审和实地考察。省直部门负责所属文化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且对项目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
2.各省辖市委宣传部、财政局,省直单位以正式文件向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提出申请,并附2019年度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申请材料审核意见表(见附件4)和2019年度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
3.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但非省直厅局所属的文化企业,在该企业所在地申报。
4.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单位严禁上报初审不合格的项目。发现上报不合格项目的,取消项目所在省辖市或省直有关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六、申报要求
1.每家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同一项目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省级部门申请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单位应按规定向财政有关部门报送财务会计信息。
2.申报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省文化改革发展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材料。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3.此次项目申报的有关文件、表格可到省文化改革发展办公室邮箱(hnswgfb@163.com,密码:hn123456)下载。
4.所有申报企业需登录河南省文化产业信息管理平台:http://whcy.dahe.cn,注册后点击“申请专项资金”进行网上申报。
联 系 人:省文化改革发展办公室 朱明鹏
联系电话:0371-65903152,65902449(传真)
邮 箱:hnswgb2009@163.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7号省委北院办公楼823房间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省财政厅服务业处 程 明
联系电话:0371-65802704,65802704(传真)
邮 箱:jj250250@126.com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25号
邮 编:450008
附件:1.2019年度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申报表
2.2019年度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2019年度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申报项目和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2019年度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意见
5.2019年度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汇总表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财政厅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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